2009年12月4日星期五

12月6日 下午3時 爭取延續交通津貼聯合行動

交通費高昂, 令一眾低收入人士, 尤其是居於偏遠地區例如天水圍的居民, 造成沉重的經濟負擔。勞福局正檢討實行了兩年的「交通費支援計劃(即交通津貼計劃)」, 並於本月底公佈檢討結果。研究此計劃能否延續? 會否放寬讓更多低收入人士可受惠?

我們(社區發展陣線) 將聯同天主教勞委、衝天盟、街工、職工盟及關綜聯於本星期日6/12舉行「爭取延續交通津貼聯合行動」, 以示強烈要求政府延續交通費支援計劃,並將計劃惠及至全港各區低收入人士。

日期:12月6日(日)
時間:下午3:00(集合)
地點:中環遮打花園集合, 之後遊行上政府總部

形式:
我們將在各區收集回來的數以千計的「膠樽」@ 寓意一人一交(通)津(貼) 用推車和竹籮運送上政府總部,並進行十八區傾倒膠樽, 爭取交津行動要求政府延續交通費支援計劃

我們要表達的訴求:
1. 延續交通津貼計劃(取消參加者領取最多一年資助的限制);
2. 放寬至全港各區(令全港所有低薪工友受惠);
3. 放寬現時申請資格(取消僱員每月工作不少於72小時的限制)。

請各會員到場支持!!! 查詢: 92593258 Athena / 60526004 翔

社區發展陣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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補充資料:

現時交通費支援計劃內容「交通費支援計劃」申請人必須符合以下條件:
1 可合法在香港受僱;
2 現居於元朗、屯門、北區或離島(按照區議會的選區分界劃分);
3 個人資產總值不超過44,000元;
4 每月收入不超過6,500元 (不適用於失業人士);及
5 (i) 在職僱員而每月工作不少於72小時 或
(ii)求職人士(失業╱轉職人士)而有意每月工作不少於72小時

津貼額:
1. 在職交通津貼:每月600元,以12個月為限
2. 求職津貼:最多600元(以實報實銷方式發放)

申請有效期:在獲批准參加計劃當日起計24個月內可申領相關津貼